普通话能力成为香港公务员工作表现考核项目之一

2022-06-07 10:57:55 浏览:6805

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在5月18日书面回复立法会议员质询时表示,在现行的工作表现评核机制下,公务员在工作中运用普通话的能力是受评核项目之一。公务员事务局会继续加强对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推动公务员积极参与培训课程、善用网上资源持续学习,提升公务员队伍运用普通话的能力。

聂德权指出,特区政府的政策是维持一支通晓“两文”(中文和英文)“三语”(广东话、普通话和英语)的公务员队伍,确保他们在处理公务时能与市民有效沟通。各部门或职系首长会按其辖下公务员职系的工作需要,在有关职系的入职条件中标明适当的中英文语文(包括普通话)能力要求。

聂德权表示,由1998年开始,普通话科已是香港小学至初中的必修科目之一,规定由达到普通话语文能力要求的教师任教。根据整体观察,近年公务员在入职时已具有一定的运用普通话的能力。个别部门或职系在招聘公务员时亦会因应其运作需要,自行制订合适的方法来评估申请人能否达到相关职系所要求的普通话水平,例如在遴选面试当中要求申请人以普通话作答,或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普通话能力评核测试中取得特定成绩。

聂德权还提及,公务员事务局辖下公务员学院致力于推动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根据不同人员的需要,学院为公务员提供的培训涵盖不同程度的课程,亦不时举办普通话专题讲座,并在培训中加入有关内地社会发展的主题。学院还为公务员提供丰富的网上学习资源,内容包括粤普异同、热点词语、公务场合常用语句及对话交流等。

聂德权表示,2017年至2021年,公务员事务局举办普通话培训课程及讲座近500场,参加学员约1.3万人次。学员对参加普通话培训有非常积极的评价,普遍认为培训对工作有帮助,课程获评为“优”或“良”的比例达95%。他指出,公务员晋升,须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所订的准则,考查有关人员的品格、能力(包括工作表现和潜质)、经验及晋升职位所需的资历,经晋升选拔委员会进行遴选,推荐最优秀和最合适的人员填补晋升职级的职位。公务员的语文能力(包括普通话的能力)会反映在有关人员的工作表现上,而工作表现是晋升选拔的重要考虑因素。